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,我局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,确定以下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(名单见附件一)。凡通过资格审查考生,应按要求缴纳考务费、领取准考证,如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为方便安排考务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准考证领取事宜
(一)时间:11月23日 上午8:30-11:30
下午13:00-16:30
(二)地点:吉林检验检疫局办公楼316室, 地址: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(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汇)
(三)注意事宜。领取准考证时,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;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,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的复印件领取。